據媒體報道,位于浙江紹興市越城區靈芝鎮的張市紡織有限公司,在未補辦環保審批的情況下私自違法生產。但該企業的負責人李某仍被評為越城區勞動模范,而登上光榮榜。可是榮譽稱號"到手"僅一天,當地有關部門即撤銷了其"勞模"的稱號。
"張市紡織"在去年9月就因不能提供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涉嫌建設項目未批先建且建成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而受到環保部門的處罰,到了今年3月,"張市紡織"依然不長記性,私自違法生產。然而,就是這么一家違法企業的負責人,竟然被評為勞動模范,還登上當地媒體光榮榜,排在第一位,著實荒唐。這樣的勞模是不合格、不稱職的勞模,褻瀆了勞模精神,損害了勞模形象和公信力。
有關部門在"張市紡織"的負責人上"榜"僅僅一天之后就匆匆取消了其"勞模"稱號,頗顯被動與尷尬。顯然,這是一個教訓,相關部門應該引以為戒。
勞模不僅是辛勤勞動、積極生產、樂于奉獻的模范,還應該是誠信守法的榜樣。如果一個人失信違法,在個人道德和職業道德方面有問題,那么,即便他其它方面表現得再出色,也應該被一票否決。
把違法企業的負責人推薦評選為勞模,也暴露出勞模評選程序的漏洞以及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共享度低。工會等有關部門用以評選勞模的信息很可能不全面、不準確、不客觀,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勞模評定是不合理、不公正的。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乃至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有關部門在推薦評選勞模的過程中,應該主動加強與其它掌握勞模參選人的誠信信息、守法信息、道德信息等部門的溝通,全方位、多角度了解獲取與勞模參選人有關的信息。
當然,最根本的措施是加快建設企業、個人征信系統,實現企業、個人信用信息的大數據互通--如此,有關部門對勞模評選人的信息就能夠一目了然,心中有數。
評選勞模時,更應加強擬選勞模的公示制度,接受各方監督。公示制度能將一些在誠信、道德、遵紀守法方面有問題的勞模參選者卡住,讓每一個勞模都令我們心悅誠服。
[編輯:姝臻]